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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保障残疾儿童康复需求
责任编辑:佚名 文章热词:残疾儿童康复 加入时间:2018-12-27 22:27:55
日前,重庆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到2020年,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意见》明确,救助对象为具有重庆市户籍、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等。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基本服务项目,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意见》明确,对为经评估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的定点康复机构,按照每个残疾儿童1.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为具有手术适应症的肢体残疾儿童提供矫治手术的定点康复机构,按照每个残疾儿童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为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听觉言语功能训练,以及运动、认知、沟通和适应性等训练的定点康复机构,每年康复训练满10个月的,按照每个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意见》明确,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基础上,市级财政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纳入政府预算,对区县给予适当补助。区县政府根据残疾儿童数量、救助标准、工作保障等情况,科学测算救助资金和工作经费需求,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及相应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做好兜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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