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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以慈善名义非法营利的行为
责任编辑:佚名 文章热词:非法营利的行为 加入时间:2018-12-29 16:56:59
10月29日,民政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对登记的慈善组织开展的以公益、慈善、救助为名,涉及医疗、卫生、健康的活动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掌握动态、防控风险;对于指定合作医疗机构、企业或者个人的,要重点排查。
据介绍,近期个别医疗机构、企业或者个人通过慈善组织设立了“爱心基金”,以免费医疗救助的名义诱导患者到基金“合作”“定点”“指定”的医院进行治疗并收取高额费用,名为慈善救助实为牟取私利,给本就因大病而遇到困难的患者家庭带来更大伤害。
通知要求,慈善组织开展慈善医疗救助活动时,应对合作医疗机构的资质、医疗水平、费用价格、社会评价等进行全面评估,及时完整公开活动相关信息和沟通反馈渠道,明确慈善医疗救助对象范围、资助内容和资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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