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上大旗找借口 单方解约惹争议
——福建医科大学(医科大附属第一医院)无视法律规定强行单方解约致使合作方损失惨重
2008年8月21日,福建省卫生厅、省台办发文《关于做好台湾同胞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闽卫函〔2008〕664号),要求定点医院指定相对独立的诊区、提供适合台胞就医习惯的医疗服务环境和流程、开通绿色通道。2009年12月29日,原福建省卫生厅批复在台胞定点医疗机构---“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设立非独立法人的“福建省台胞医疗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
合作共赢 智行参与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海西经济建设大局,认真落实福建省医疗惠台的政策措施,解除在福建省投资、参观、旅游期间医疗保健的后顾之忧,拓展高端医疗产业,打造现代化、国际化、特色化医疗服务品牌,实现政府放心、医院发展的多赢目标。福建省智行医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后变更为福建智行方圆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台湾商工统一促进会控股之企业,以下简称“智行公司”)与福建医科大学(以下简称“医大”)及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以下简称“附一医院”)三方签署《关于共同合作经营“服务中心”的协议书》(以下简称“三方协议”),合作期限20年。根据“三方协议”:“医大”提供“服务中心”使用的场地;“附一医院”提供“服务中心”使用的项目平台及技术支持;“智行公司”提供“服务中心”使用的项目建设资金;引进资源并承担所有的费用及风险;根据双方协议:“智行公司”依约与“医大”相关部门完成场所交接,承担租金。并根据“医大要求”场所保留原外观(57年欧式建筑、砖木结构)的要求,按古建筑标准进行保护性的设计、加固(此项工程由福建省建研勘察设计院查勘施工并通过验收);在“附一医院”指导下对场所按医院标准进行危房改造及装修、配置设备及基础工作人员;完成抗震、院感、环评、消防等验收;
为此,参照“PPP”模式,“智行公司”在“服务中心”累计投入资金达2.15亿多,建成使用面积11,000多平方米,开放病床130张,职工总数140多人,设备、功能基本完善的特色诊区移交给“附一医院”作为“服务中心”场所使用。(包括在“服务中心”内成建制完成非基本医疗的“生殖医学中心”、“医学美容科”、符合GMP标准细胞实验室的建设、验收与开诊);
“附一医院”按院内正常科室对“服务中心”实行医护质量、财务等管理全覆盖,承担“智行公司”提供的场所、设备、人员等服务成本费用,在“服务中心”收入中支出。
“服务中心”自2012年8月开诊至2016年9月共完成门诊量达22万多人次,出院病人量达4千多人次;办理健保核销20多人次,接待健保协会“双方互认医(健)保卡项目”调研人员;为社会提供了较好的医疗服务;“附一医院”总收入1.6亿元多;、福建省市领导、政府主管部门、两岸交流团体等多方莅临指导、参访;签约筹建“青年医务人员就(创)业示范基地”;与福州市台协签约提供在榕台属健康保障。“服务中心”正逐步实现“一个中心”、“一个平台”、“一个基地”(即高水平诊疗中心;两岸医药卫生合作交流平台;两岸医院管理人才培养基地)的愿景目标。由于“智行公司”的积极、出色履约,更因为三方的共同努力,“服务中心”得以健康发展、佳评如潮,“服务中心”成为两岸的知名品牌;突然的解约通知函
2016年9月18日和12月2日智行公司分别收到了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关于终止与福建省智行医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作协议的函》和福建医科大学发来的《关于解除协议的函》其中解约理由是“根据福建省委省属高校巡视六组,福建医大党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卫计委大型医院巡查组的整改要求,以及福建医科大、我院与贵公司的《三方合作协议》第六条的“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政府因城市建设需要征用该块土地、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三方无条件终止本协议,三方均不构成违约”的条款内容经过我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终止与贵公司的合作”)2016年10月1日,附一医院单方撤回原派驻服务中心的医生专家;2016年10月26日,“服务中心”门诊收费系统停运;2016年10月27日,CT、MRI停诊,目前服务中心全面停止运营,造成智行公司巨大经济损失。2017年6月8日,附一医院在福建日报第14版刊登一则《公告》,告知上述合作项目停止。
智行公司多次告知附一医院及医科大,告知《三方合作协议》及《双方合作协议》合法有效,合作经营期限至2030年10月30日届满,目前未出现终止事由,两份协议应继续履行,应尽快恢复台胞中心正常运营,但附一医院及医科大至今未有任何回应。
扯上大旗的解约函真实目的
在医科大附属第一医院所发出的解约通知函中可以清楚的看出,解约理由是“福建省委省属高校巡视六组,福建医大党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卫计委大型医院巡查组的整改要求”。作为不可抗力因素,向智行公司发出解约函的。然而事实上呢?!福建省委省属高校巡视六组、省卫计委大型医院巡查组的反馈巡视情况中对于福建医科大学涉及此项的只有一句(部分对外合作项目、公房和临街店面等国有资产出租、大宗设备采购以及社会合作办医等领域存在违规问题)。作为福建医科大学、医科大附属第一医院、福建省智行医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智行方圆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三方合作的“服务中心”是经过福建省卫生厅正式行文批准的非独立法人资格医疗服务机构。在合作项目上也明确了各方职责1、医科大学提供服务中心使用的场地。2、医科大附属第一医院提供服务中心项目平台及技术支持。3、智行医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智行医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的建设资金;引进资源并承担所有的费用和风险。综上所述,服务中心在各方面都没有违法违规之处,为什么福建医科大学和附属第一医院会以“福建省委省属高校巡视六组,福建医大党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卫计委大型医院巡查组的整改要求”发出解约函呢?
在2017年3月17日福建医科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暨第九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医科大校长陈元仲在学校工作报告中对2016年工作回顾中第五条里明确提出(盘活校产资源,提高校产经营性收入,收回鹤龄楼和E教学楼重新招租或自营……)由此可见,所谓的不可抗力因素只是福建医科大学假借巡视名义收回E教学楼进行重租或自用,以逃避合作协议里的违约责任。
强行解约不成 违法违规手段不断
在福建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里显示(2)针对“服务中心项目”问题。一是附属第一医院已向合作方发出合同终止通知。从今年10月1日起,全面停止服务中心的门诊业务,撤回附属第一医院所有专家。对住院患者实行“只出不进”,直至最后一位患者出院后,该病房自然停止运行。二是依法依规做好善后工作。由于附属第一医院的生殖服务中心依托医疗服务中心进行建设,该中心前期运行过程中已储存了大量的生殖胚胎,若处置不当,将会引发一系列法律与伦理问题,由学校和附属第一医院成立专门整改工作小组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处理善后工作。然而事实上又是怎么做的呢?!2017年10月24日夜一群不明身份人员强行冲击了服务中心,控制现场工作管理人员、抢走手机、造成手臂受伤。并将冷冻胚胎液氮罐强行搬离储存地,非正常存放于消控室7天后于2017年10月31日移出。去向不明。而在2017年11月1日福建医科大附属一院发给智行公司的告知函中提到“我院专业技术人员2017年10月31日已将存放在福建医科大学台江校区E教学楼三个液态罐中的生殖医学胚胎迁回我院生殖医学中心,进行正常维护”。先行强行搬离,后行告知,完全是无视法律的强权行为!(而且附一医院的生殖医学中心是在2018年6月20日才竣工揭牌仪式,2017年10月25日前,附属一院生殖中心建设、审批、运营均在服务中心内。那么2017年附一医院“告知函”中所提“......迁回我院生殖医学中心,进行正常维护。”纯粹是为隐瞒其违法行为的假话!!!
2019年7月29日,附一医院又在未先行告知的情况下派出所谓的工作人员十余人,控制阻挡住智行公司的设备维护人员,砸开服务中心3楼(生殖医学中心)外走廊和工作区二道玻璃门,将储存在内的冻存胚胎强行取走。严重违背了双方共管原则及2018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及29种黑恶势力常用外在表现的第23、因各类纠纷引发砸玻璃窗、损毁门锁、随意喷涂、破坏监控等情形的。目前,此事已由当地公安机关侦办处理。
智行公司表示,智行公司在协议履行的年限期间,医科大、附一医院始终认可并履行双方合作协议,但却在2016年突然改变立场并单方面解除双方的合作协议,而且单方解除合作协议的依据也是不存在、不合理的,极大的损害了智行公司的合法权益。作为两岸交流合作平台之一的“医疗服务中心”在正常的运营期间突然被医科大、附一医院单方终止合作,也引起了各方人士的密切关注,其中商工统一促进会主席吴义德先生致函福建医科大学张书记,指出“此单方解约行为导致医疗服务中心停转、严重伤害病患权益、致使医疗资源空置、严重伤害投资权益;医疗服务中心经过多年努力,已成为两岸医疗合作平台典范。恳请予以关注,协调各方妥善解决”等。但是至今为止,智行公司和医科大、附一医院的各方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此次单方解约纠纷正寻求司法途径解决。我们将继续予以关注。(文正)